最近友人談到她公司裡的有趣現象,讓我反省如何對別人有更大的容忍(自問是心胸狹窄的小女人)。她的公司有不同種族的員工,就是因為意識到彼此在文化和語言上有差異,就更能互相容忍。人的驕傲使我們期待別人跟我們有一樣的表現、水準、能力和思想,我能這樣做,為什麼你不能?我們的失望和惱怒告訴對方:「你不像我,你就是差勁的。」這樣我們沒有留下成長的空間給別人,即是沒有在愛中給予別人成長的自由。聖經說,要看別人比自己強,這句顛覆今日社會文化的話一直令我困惑,我拿八十分,他拿五十分,我便要假裝謙遜的說:「老兄,你比我高分呢!」其實我想錯了,應該是改變觀人的角度,看見神在他身上的恩惠之作,為此感謝神,這樣會產生妙微的化學作用,對自己的觀感也改變了,不用在自我價值上掙扎了,老是要跟人比較以說服自己和他人:我多麼卓越不凡!常常為別人感恩的人自然地不會看自己比別人強。聖經有一個貫穿新舊約的教導:你想要什麼,就要在別人身上做什麼,神會賞賜你的善行,讓你得到你想要的。「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。」弗六8



